作者:王卫东 2008-05-28 17:38:46 发表于:博客中国
如果我们没有护身的盾牌,这就是个丛林社会,我们将朝不保夕,谁得罪了领导或者领导认为谁得罪了他,谁就会被制裁,谁得罪了膀子比他粗的人或者膀子比他粗的人认为谁得罪了他,谁就会被修理,谁得罪了一群人或者这群人认为谁得罪了他们,谁就会被唾面,我们只能如此地苟活于世——在狼的面前我们是羊,在羊的面前我们是狼,我们的尊严来自于锐利的牙齿、健壮的肌肉和逃跑的速度,我们和野生动物没有区别。但,我们毕竟不是野生动物而是人类,而且我们生活在文明社会,因此,至少在理论上,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块护身的盾牌,以作文明社会和动物社会的区别,这块盾牌就是法律。
作者:王卫东 2008-05-24 19:56:32 发表于:博客中国
这些天,汶川地震震痛了四川、震痛了大陆也震痛了整个华人世界。抗震救灾成了华人世界里的大事,由此所引发的血浓于水的感动也汹涌澎湃、络绎不绝。然而,就在“哀悼日”里,华人世界还有一件大事,那就是他的就职。
笔者在网上看了那段时长27分钟的就职演说视频,也读了就职演说的书面文稿,笔者被感动了。这次感动不仅因为海峡两岸将和解休兵,因为那里的民主已经跨越了一个历史性的里程碑,还因为在那湾浅浅的海峡东边,这块祖国的宝岛不仅给了中国人一个真实的案例,也给了中国人一个切实的愿景。在2008,“天佑中华”这个词在各类文章里的出现频率陡然升高,在看了他的就职演说后,笔者竟也无法回避这个词,因为这个聚居2300万中国人的岛屿至今仍安全地漂浮在西太平洋里,就是天佑中华的证据之一。
作者:王卫东 2008-05-22 21:05:54 发表于:博客中国
笔者看了那段视频,也看了网友整理的“辽宁女”的骂词。笔者预计警方即使想顺从民意,把她送上刑事法庭对她定罪量刑,恐怕技术上的难度很大。笔者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在《刑法》的相关规定里有一个小小的漏洞,而这个漏洞正好被“辽宁女”钻了进去。
作者:王卫东 2008-05-17 15:04:49 发表于:博客中国
思考和求证其实从中国进入汶川时间就开始了,有许多意见被忽略或被认为不合时宜,在汶川时间里除了地震别无新闻,除了救灾无暇他顾。
当感动平息、泪水擦干、当轰轰烈烈回归平平淡淡、当激情豪迈回归柴米油盐、当遇难者得以安息、受灾者在各方的帮助下重建家园时,这场大地震将同中华民族以往的灾难一样成为历史,中国还会回归北京时间。
作者:王卫东 2008-05-14 21:55:29 发表于:博客中国
中国人就是由这些人组成的集体,柏杨说的没错,他们丑陋,甚至愚昧,但是他们也有可爱的时候,可爱的让人有流泪的感觉。他们灾难深重,灾难深重的让人心痛,这个奇怪的族群,与天使和魔鬼纠缠不清,几乎看不清他们的真面目。笔者怀疑,他们其实是一群面冷心热的家伙,冷酷自私只是他们用以保护自己的面具,古道热肠和善良勇敢才是这个族群的本来面目,他们没有一个统一的宗教,但是这并不影响善良这颗种子在他们心田里的生根和发芽。数千年来的山崩地裂和水火刀兵没有消灭他们,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存活于这颗蓝色的星球之上。今天,在各色各样的镜子里,中国人身上有着污垢甚至疥疮,但是在那面透心境里,这颗善良勇敢的中国心仍在生机勃勃地跳动,中国人的可爱就在于这颗中国心,有着这颗健康的心,污垢被洗掉,疥疮被治愈只是迟早的事,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
作者:王卫东 2008-05-08 22:11:41 发表于:博客中国
朋友聚会时总是会拿时下的流行观点来调侃各自的职业。不少朋友曾这样讽刺我的职业——律师吗,就是帮委托人托关系、铺路子,庭上问题庭下解决嘛!
当然朋友们相互点评的职业决不仅仅局限于律师,还有如下的行当:
作者:王卫东 2008-05-06 12:56:39 发表于:博客中国
芸芸众生里,总有少数家伙有着政治抱负和当官的意愿,这不是坏事,让他们PK吧,留给我们这些大多数平凡人扮演的是决定他们胜负的主宰这一角色。候选人雄辩的口才、庞大的财力、智慧的竞选班底、高明的竞选策略都是为了拉到选民们手中的选票,轻摇选票看着候选人相互PK,琢磨着哪个上台符合自己的利益,不见兔子不撒鹰,完全是一番台上他们螳螂捕蝉台下咱们黄雀在后的景象,这感觉真是棒极了。
作者:王卫东 2008-05-03 09:58:47 发表于:博客中国
60年代末、70年代初们的灵魂如皮球一般在传统和现代的夹墙之间弹过来弹过去,传统不了也现代不起来,坍塌的精神支柱撑不起信仰和主义,破掉的罐子虽然盛不了水却也不能破扔。我们在这样的碰撞和坍塌中慢慢的步入中年,回头再看,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作者:王卫东 2008-04-23 17:30:24 发表于:博客中国
春秋战国时期曾有“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说法,后来演变成把四周地区和那里的人都称为“夷”。那时的华夏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把自己看作是天下的中心,居高临下地称四周地区的人为“夷”、称海外的人为“洋夷”。
千年后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振奋人心的虎门销烟开头,以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结尾,割地赔款时,华夏的精英们不得不改称“洋夷”为“洋人”。从洋夷到洋人,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华夏从此不能高人一等了。洋夷中的 “洋”与洋人中的“洋”虽为同一个字,但二者的含义却有了些许微妙的变化,后者的 “洋”不单是指海洋,更含有先进文明的意思在内,与洋船和洋枪里的“洋”差不多。由于洋人在侵略中国期间烧杀抢掠、横行霸道,他们在中国人的眼里和口里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洋鬼子”。二战以后日本鬼子和德国鬼子被打败,新中国的成立更是标志着洋鬼子们被统统赶出了中国大陆,中国人站了起来,半殖民的帽子也被甩掉了。由于此后一段时期内到中国来的外国人都是同志加兄弟,所以他们被尊称为“外宾”,改革开发后,各路外国人纷纷涌入中国,有来访问的、有来旅游的、有来投资的、有来贸易的、还有来打工的,就像称老同事、老邻居为老张、老李一样,中国人开始大大咧咧地称外国人为“老外”。
作者:王卫东 2008-04-21 20:36: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现行《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施行、1996年修订的,虽然多年来理论界、实务界对这部法律的赞美声不绝于耳,但是下述事实还是凸现了这部法律的尴尬:1、认为刑事判决不公而到首都上访伸冤的人数不断增多,且增多的趋势不减;2、刑事庭审中的翻供率、翻证率不断上升,且上升趋势不减;3、超过70%的案件没有辩护律师,且这一比率的上升趋势不减;4、媒体揭露刑事错案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加大,且加大的趋势不减;5、大多数案件靠宣读证人证言来定罪,刑事庭审中证人出庭率已经接近于零。这些事实都是一眼可见的现象,这些现象使公检法三机关的公信力受到普遍的怀疑,大大削弱了那些赞美声,随着各阶层对上述现象容忍极限的临近,这部法律已经非改不可了。
可是,动笔修改这部法律时,专家学者们发现很难改下去。因为,中国当下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基本人权密切相关,《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部门法的改动,恐怕连《宪法》条文都要动,而要动《宪法》条文,国民的基本观念必须先行变化。所以,新《刑事诉讼法》千呼万唤出不来,就很正常了,正常于我们的国情十分特殊,特殊的我们好像来自于火星。
作者:王卫东 2008-04-18 21:04:19 发表于:博客中国
爱她,是无条件的。她的空气远没有瑞典的洁净、她的人民远没有德国的富有、她的军队远没有美国的强大、她的政府远没有新加坡的廉洁,你还爱她吗?爱她,不是为了标榜自己,而是为了让她更美、更强、更优雅。
作者:王卫东 2008-04-17 22:46:10 发表于:博客中国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医院里的专业分工就很细,护士不给病人开药方,外科医生不看内科,儿科医生不看妇科,五官科医生不看传染科,因为大家都知道来门诊的都带着五花八门的病,专业不对口是要出大事情的。因此,在正规的医院里,不会发生一个学中文的本科生经过一个月的集训,就让他上手术台给病人动刀子这样让人接受不了的事情。
行当内,专业和业余之间的差别很大,唱歌的、下棋的、踢足球的、搞原子弹的、做菜的、教书的、说相声的、拉二胡的、修电脑的等形形色色都是如此,靠在哪个行当混饭吃,就得是专业选手,如果是个业余水平,要么是个专业大忽悠要么混不饱肚子。
俗语说,三百六十行,行行有门道,隔行如隔山。但是有一个行当却可以例外,这个行当里业余和专业不分且隔行如隔纸。
作者:王卫东 2008-04-13 23:31:19 发表于:博客中国
她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取决于她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大小,因此本案的关键证据是交警部门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该起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后果,如果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她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她只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那么她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作者:王卫东 2008-04-12 21:40:14 发表于:博客中国
如果我们还需要法治,那么现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判决死刑的讲话违背了法治精神,他的讲话拉大了我们和法治的距离。
王胜俊院长谈到判不判死刑的三个依据是:一、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王院长特别指出,首先是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用好“严”的一面,现在是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该重判的必须重判。
上述讲话在法律和牛皮筋之间搭了一座桥梁。判不判死刑,法律只做三分之一的主,不仅要看治安总体状况的指数还要看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脸色,法律和法院只是社会生活的画笔和调色板,而不是度量衡上的刻度盘和砝码。
作者:王卫东 2008-04-11 09:43:46 发表于:博客中国
重庆民警网上发帖,把涉嫌盗窃的几个嫌疑人的照片挂在“涪风论坛”上,警方很快因此获得线索,并在两天内抓获两个团伙,成功破案。警方此举引发争议,有人赞同这种立竿见影的侦查手段,有人对这种破案方式提出质疑,认为此举涉嫌侵犯嫌疑人的肖像权,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当小偷的肖像权和破案相冲突时,小偷的肖像权还要不要保护。
作者:王卫东 2008-04-09 23:29:07 发表于:博客中国
旧必败于新,专制必败于民主,这个规律早已被证明且还在不断地被证明着,蒙古骑兵的血肉之躯固然挡不住英法联军的子弹,“定远”“镇远”的铁甲又何曾保得住黄海的制海权。辛亥革命至今快满一百年了,武昌起义的枪声犹在耳边,历史地铁兜了一个圈,停在了民主立宪这个站台上,它停留的时间不会太长,我们不能再错过了,对于中华民族来说,这是最后一班地铁。
作者:王卫东 2008-04-05 19:24:46 发表于:博客中国
“过去的所作所为我分不清好坏,过去的光阴流逝我记不清年代,我曾经认为简单的事情现在全不明白,我忽然感到眼前的世界并非我所在,二十多年来我好象只学会了忍耐,难怪姑娘们总是说我不实实在在,我强打起精神,从睡梦中醒来”。20年前,崔健这样直白的写,这样直白的唱。
作者:王卫东 2008-04-04 23:48:31 发表于:博客中国
陈良宇是改革开放以来,继北京原市委书记陈希同之后,第二位因腐败犯罪而被司法审判的政治局委员。作为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笔者无意讨论陈良宇是否罪大恶极或道德败坏,更无意探讨他的落马原因,只想写一写陈良宇案中的一个“纯”法律问题——表示“按规定办,把好关”是否能认定为玩忽职守。
作者:王卫东 2008-04-01 23:57:24 发表于:博客中国
法律自己做不得主,需要一只有力的大手来指点江山,这正是法律的悲哀。可以预见,有人会将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判决记在民意抑或媒体的账本上,并且时不时拿出来清算一下,以证明是民意或媒体误导了法院,逼着法院犯下了可以饶恕的错误。当各路看客们发现法律变成牛皮筋时,不要指责媒体和民意干涉司法,更不要只对首鼠两端的广州中院指指戳戳,别忘了那只翻云覆雨的手。
作者:王卫东 2008-03-31 21:36:52 发表于:博客中国
因此,倘若新律师法不幸真的不灵光,大家切莫怪刑事诉讼法没有及时修改以和新律师法接轨,大家也切莫怪律师们没有据法力争。只有吃满了七个馒头,饱肚子的感觉才会有,新律师法这个馒头上虽然印着“七”,由于先前的几个馒头我们还没有下肚,即使新律师法被一口吞了,我们还是饿的很!
作者:王卫东 2008-03-29 14:48:48 发表于:博客中国
去年媒体报道广西法官黎朝阳被刑讯逼供,今日媒体报道江西法官缪建平、江舸被刑讯逼供,当然,公安干警、监狱干警被刑讯逼供的也时有报道,看来刑讯逼供这个东西只认犯罪嫌疑人,不识别警察、检察官、法官和领导,还真是铁面无私、一视同仁。有律师同行在博客里写道:“最后,对两位法官说一句,不要消沉,殆于工作,回到你的刑事审判岗位上去,把你手里案件中所有的刑讯逼供证据都给扔出去!你们就不会再受害了”。上周笔者在某市看守所一间提审室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看到白墙上被人用笔写了一行小字“监管是一门艺术,刑讯逼供更是一门艺术”,作为艺术的刑讯逼供当然就没有止境了,目前最艺术的大约是不给睡觉,艺术到了生不如死,艺术到了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
作者:王卫东 2008-03-23 13:02:35 发表于:博客中国
晚清的最后十余年是义和团与八国联军,袁世凯、孙中山与辛亥革命等众多历史巨变交汇的苦难年代,旧时代夕照犹存,新时代曙光未露,那是一段青黄不接、动荡飘摇的暗淡岁月。清末预备立宪这项政治活动除了具有它的保守和欺骗的一面外,还有非常重要的另一面,那就是它的积极意义。辛亥革命之前的这10年,竟是近百余年来中国历史上公民自由度提高最快的时期之一,这10年里,一般民众的经济自由度大为提高;现代教育体系初步建立;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逐步确立,民主政制初见端倪。
作者:王卫东 2008-03-22 12:21:32 发表于:博客中国
武侠小说里,岳不群等人经常站在台面上,面带微笑地冲着四方一抱拳,嘴上说:上台切磋技艺的朋友,咱们以武会友,点到为止;台下的捧场的众位父老乡亲、专家学者,瞧出咱们卖了力的,麻烦给咱们点掌声。其实小说里,岳不群们暗地里都憋着一股邪劲,想通过擂台打出威风,打出名气,最好能打出个武林盟主的地位。
作者:王卫东 2008-03-17 11:45:26 发表于:博客中国
笔者认为知道了这个道理其实是件大好事,大家从此都有了一双怀疑的眼睛,大家不再那么容易地被洗脑了。当下的国人怀疑着,数千年未遇的怀疑着,不断发生的事实一次一次地教训着他们,他们不得不怀疑。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原本是不允许怀疑的,怀疑本身就是大逆不道的,是要出事情的,因此数千年来,教师爷们只教了服从却没教怀疑,服从皇上、服从领袖、服从领导、服从主义,虽然怀疑是人的天性但是国人却没有怀疑的传统,历史上寥寥几个会怀疑的人也都被杀了头或下了狱。
作者:王卫东 2008-03-16 13:15:45 发表于:博客中国
此前爱过恨过也骂过,但是终究是牵挂着,如今面对堕落至此的中国足球,笔者不想再浪费感情。以前同其他国家队比赛孬好还顾个礼仪之邦的脸面,虽然窝囊但是不偷不抢,基本上都只上十一个,如今为了逼平泰国队不得不上十二个,纯粹的我是流氓我怕谁,被泰国人晃的东倒西歪笔者能接受,毕竟仅仅是技不如人,但是赖球却扯掉了中国足球身上的最后一片破布,笔者接受不了中国足球这个自脱自拍的丑态。
作者:王卫东 2008-03-08 16:23:45 发表于:博客中国
一天凌晨,在城门开启之前,围城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有一个市民被人谋杀了。围城里的警察立即立案侦查,谋杀案的特点是智力和暴力相结合,凶手为了逃避制裁,制造了假象意图逃避警察的抓捕。由于夜里城门是关闭的,因此凶手就在围城里,理论上围城里的每一个市民都有犯罪的嫌疑。
作者:王卫东 2008-03-04 00:45:08 发表于:博客中国
张晓舟的短文写的生拉硬拽。要反驳他,在《南方都市报》上回敬一篇千字短文即可,如《南方都市报》不肯登,就在重庆本地纸媒上发一两篇足够了。犯不着动员22家网站和其他媒体针对张晓舟打一场人民战争,把他彻底批倒、批臭。他就一娱记,一个直辖市搞这么大动静,是鞭挞他还是抬举他?
作者:王卫东 2008-02-28 23:02:17 发表于:博客中国
与依附于现代司法理念的智慧相比,笔者更欣赏这份判决中的勇气,智慧可以从中外法学著作那里借鉴,但勇气是无法借鉴的。数千年来,犯罪者总是跪在“我们”的对立面,虽然他们可以求饶、也可以被同情、甚至可以被赦免,但那都是“我们”居高临下的施舍,他们不能站起来也站不起来,他们只是被处刑或被同情的客体,因为犯了罪,他们身上的人性当然应该被“我们”忽略不计。如果彭州法院判处廖婷婷3年有期徒刑实刑,那应该会是一个十分讨巧且四平八稳的判决,控方、辩方、媒体、公众都会“欣然”接受。但是,彭州法院却勇敢地向前迈了一步,这一步“莽撞”地踏出了那个延绵数千年的惟有严刑峻法才能扼制犯罪的雷池,这一步“忤逆”地模糊了罪犯和“我们”的界限。
四川师范大学教授钟华在2007年第11期国家权威核心期刊《文艺研究》上发表了的一篇名为《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的迷失》的文章,该文从八个方面批评了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季广茂所著的《意识形态视域中的现代话语转型与文学观念嬗变》一书,季广茂教授因此在其本人的新浪博客上连续登载了15篇针对钟华教授的文章作为回敬。
由于笔者尚未读过钟华所著的《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的迷失》一文,所以不能确定钟华是否在该文中对季广茂本人进行侮辱、谩骂和诽谤,因此,虽然从季广茂的强烈反应来看,他被该文伤的很深很深,笔者还是不敢断言季广茂是否能够以侵害名誉权为案由起诉钟华并最终获得胜诉。